法学毕业论文6000字(法学论文范文6000字)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6000字左右,急需!!谢谢了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范文,哪里有免费下载法学论文吗? 是不可能的,有免费的,全是抄来的,过不了。
我的本科和研究生都是法律,你要是需要毕业论文,我可以帮你写,也可以把我师兄弟的发给你。联系我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6000字左右,急需!!谢谢了

大学毕业论文需要的字数介绍

大学毕业论文需要的字数介绍紧张而又充实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众所周知毕业前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比较重要的检验大学学习成果的形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毕业论文怎么写吗?下面是我整理的大学毕业论文需要的字数介绍,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不同的学校对于本科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不同,一般非211、985学校的本科毕业论文字数在6000字——8000字左右,一些要求较高的专业或者重点院校则要求论文字数高达10000字左右或者以上,下面是论文各部分字数的大致要求:1、文献综述字数在1000字——3000字之间。文献综述是在确定了选题后,在对选题所涉及的研究领域的文献进行广泛阅读和理解的基础上,对该研究领域的研究现状、新水平、新动态、新技术和新发现、发展前景等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整理和评述。2、正文字数要求在6000字以上,原则上不超过10000字。正文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内容,是整篇论文的核心所在,占论文的.绝大部分篇幅。包括引言、正文、结论或结束语三大部分。3、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毕业论文题目应简明扼要,避免过宽、过大、过空,要能准确反映论文的实质性主题内容,包括研究的范围、层次和深度等。4、摘要论文的中文摘要应以最简洁的语言介绍论文的概要、作者的突出论点和新见解。学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一般不少于200字。5、关键词一般为3——5个。关键词根据论文正文内容及论文主题选取。英文关键词要与中文关键词一一对应。 ;
大学毕业论文需要的字数介绍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范文6000字

是的,我有。 指的是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科学道理,不仅要做到文从字顺,而且要准确、鲜明、和谐、力求生动。 1.表论文的过程   投稿-审稿-用稿通知-办理相关费用-出刊-邮递样刊  一般作者先了解期刊,选定期刊后,找到投稿方式,部分期刊要求书面形式投稿。大部分是采用电子稿件形式。   2.发表论文审核时间  一般普通刊物(省级、国家级)审核时间为一周,高质量的杂志,审核时间为14-20天。   核心期刊审核时间一般为4个月,须经过初审、复审、终审三道程序。   3.期刊的级别问题   国家没有对期刊进行级别划分。但各单位一般根据期刊的主管单位的级别来对期刊划为省级期刊和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主管单位是省级单位。国家级期刊主管单位是国家部门或直属部门。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范文6000字

本科论文一般要写多少字?

一、论文要写多少字 论文一般写多少字?研究生有研究生论文的要求,本科生有本科生字数的要求,每个学校又有每个学校的要求,甚至说专业不同要求也不同。 一般来说一篇本科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就在5000~8000字之间。 二、论文各个部分字数 1、题目。中文论文题目字数应在20以内。论文题目要精辟,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2、摘要。一般为150-300字。 3、关键词。关键词是整篇论文最频繁的词汇的汇总,一般来说要3到5个,也就是10字左右。 4、前言。一篇3000~5000字的论文,引言字数一般掌握在200~250字为宜。前言的篇幅一般不要太长,太长可致读者乏味,太短则不易交代清楚 5、正文。文理科毕业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4000字,工科、艺术类专业毕业设计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 6、致谢。致谢写300字左右,要在有限的字数之内对所帮助过你的老师、朋友、家人等表达最诚恳的感谢。 7、参考文献、尾注等的字数是没有办法规定的,要根据你实际的需求来写。 论文一般写多少字,各部分多少字,相信大家看完以上内容心里都有数了。在写论文之前我们要对每一部分都精心策划,这样才能完成一篇优秀的论文。一篇优秀的论文查重也是必不可少的,给自己的论文进行查重,给论文穿上一个盔甲,给论文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希望大家都可以顺利完成论文,顺利通过论文查重。 以上就是关于“论文一般写多少字,各部分内容多少字”的全部内容了。
不同的学校对于本科毕业论文字数要求不同,一般非211、985学校的本科毕业论文字数在6000-8000字左右,一些要求较高的专业或者重点院校则要求论文字数高达10000字左右或者以上。 由于学校不一样,那么对于本科毕业论文字数要求也会不一样,一般非211、985学校,它们的本科毕业论文字数是在6000-8000左右(像工程类需制图专业的还要更多字数),对于一些要求较高或者重点学校,要求论文的字数要在10000字左右或以上,总而言之,每个学校在论文字数上的规定都会有一点差异。 拓展资料:本科生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 1、标题:字体为宋体,小二,文字居中。 2、中文摘要:字数至少达到200字以上;关键词3-5个,每个词间空一格;字体为宋体、小四号;字符间距为标准;行距为20磅。 3、英文摘要:关键词为四号宋体,加粗;目录需用二号黑体加粗居中;章节条目使用五号宋体;行距设置为单倍行距。 4、正文:字体为宋体、小四号;字符间距为标准;行距为20磅。 5、参考文献:毕业论文末尾要列出在论文中参考过的专著、论文及其他资料,所列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参考或引证的先后顺序排列。 6、期刊内容:包括作者、题名、刊名、年、卷(期)起始页码-结束页码。著作内容:包括作者、编者、文献题名、出版社、出版年份、起止页码。 7、附件:开题报告和检查情况记录表。
本科生毕业论文一般要多少字? 不同的学校对于本科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不同,一般非211、985学校的本科毕业论文字数在6000字——8000字左右,一些要求较高的专业或者重点院校则要求论文字数高达10000字左右或者以上。论文各部分字数的大致要求: 1、文献综述 字数在1000字——3000字之间。文献综述是在确定了选题后,在对选题所涉及的研究领域的文献进行广泛阅读和理解的基础上,对该研究领域的研究现状、新水平、新动态、新技术和新发现、发展前景等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整理和评述。 2、正文 字数要求在6000字以上,原则上不超过10000字。正文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内容,是整篇论文的核心所在,占论文的绝大部分篇幅。包括引言、正文、结论或结束语三大部分。 3、标题 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毕业论文题目应简明扼要,避免过宽、过大、过空,要能准确反映论文的实质性主题内容,包括研究的范围、层次和深度等。 4、摘要 论文的中文摘要应以最简洁的语言介绍论文的概要、作者的突出论点和新见解。学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一般不少于200字。 5、关键词 一般为3——5个。关键词根据论文正文内容及论文主题选取。英文关键词要与中文关键词一一对应。 6、致谢 一般不超过300字。致谢可以对下列方面表达谢意:协助完成研究工作和提供便利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在研究工作中提出建议和提供帮助的人;给予转载和引用权的资料、图片、文献、研究思想和设想的所有者;其他应感谢的组织或个人。
字数要求 本科论文字数一般在5000字以上即可,一般6000-8000字比较合适,过长或者过短都是不合适的,本科论文一般不会有什么特别高的要求,发表普刊就可以,有些甚至不要求见刊,因此本科毕业论文的字数无需太多,只要做到结构完整,思路清晰,再加上一定程度的创新,一般都可以通过考核的。 拓展阅读: 查重 本科毕业论文查重率一共是分成四个等级。在其中A级的标淮是:毕业论文的重复率在10%之内。这种毕业论文是能够立即通过。而且还能够作为优秀论文的参考范围。B级的标淮是:重复率在10%至20%,这种毕业论文能够通过,与此同时也可以作为优秀论文选拔范围。 C级的标淮是:20%至50%之内,这种毕业论文是不予通过的,因为其重复率过高,存有大量抄袭的文字,大学生们必须要进行修改和再次检测。D级的标淮是:论文查重率在50%以上,这种毕业论文几乎就是抄袭的代名词。只有实现A,B两个等级的标淮才能够参加论文答辩。
本科毕业论文篇幅一般在六干字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如果写得好,可以作为学士学位的论文。 毕业论文是大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运用所学的基础课和专业课知识,独立地探讨或解决本学科某一问题的论文,它是在撰写学年论文取得初步经验后写作的,它的题目应该比学年论文大一点、深一点。 其基本标准应该是:通过毕业论文,可以大致反映作者能否运用大学三四年间所学得的基础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本学科内某一基本问题的学术水平和能力。当然,它的选题一般也不宜过大,内容不太复杂,要求有一定的创见性,能够较好地分析和解决学科领域中不太复杂的问题。大专毕业论文篇幅一般在五千字左右,本科毕业论文篇幅一般在六干字以上。 拓展资料 其它学术论文字数要求1.学年论文。它是大学生在大学读了三年基础课,具备了一些基本知识之后,初次锻炼运用已有知识去分析和解决一个学术问题的能力。论文的题目不宜太大,篇幅不宜太长,涉及问题的面不宜过宽,论述的问题也不求过深。初学论文写作,主要是取得撰写论文的经验,初步掌握撰写论文的方法,为今后撰写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奠定基础。在大学的前两年,基本上是听讲、看书、接受前人已有知识;而写论文,就不是听讲、看书、作笔记和汇总前人的知识了,而是要求自己运用前人的知识去解决一些前人没有解决的问题了。由于写学年论文是大学生初次学做的一件新工作,所以,撰写学年论文是在有经验的教师指导下进行的。2.硕士论文。这是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其学术水平比学士论文要高。它必须能够反映出作者所掌握知识的深度,有作者自己的较新见解。国家学位条例第五条规定,高等院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的人员,只有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比较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研工作和专门技术工作的独立能力者,才可通过论文答辩,取得硕士学位。这就是说,硕士论文强调作者在学术问题上应有自己的较新见解和独创性,其篇幅一般要长一些,撰写前应阅读较多的有关重要文献。3.博士论文。它是非常重要的科研成果。它要求作者必须在某一学科领域中具有坚实而深广的知识基础,必须有独创性的成果;它应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价值,能够对别人进行同类性质问题的研究和其他问题的探讨有明显的启发性、引导性,在某一学科领域中起先导、开拓的。
本科论文一般要写多少字?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5000字范文

法律产生于权力,法律是人类行为规则中重要的一种。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毕业论文5000字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法律毕业论文5000字篇1浅谈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法律障碍和问题 一、知识产权融资的概述和必要性 知识产权融资是债务人和第三人用自己合法的知识产权出质,向债权人做出担保债权实现,获得贷款的融资方式。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见于:《担保法》第75条第3款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质押,并签订合同,相关本门登记自登记起生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十分普遍,在我国则处于起步阶段,《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指出要“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我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的融资需求大,而信用低,有形资产少,无形资产价值少并且未被充分利用,而银行和中介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传统的负面影响,知识产权的未来使用费的风险大,贬值高成为了其担保的障碍和观念的误区,并且法律的相关漏洞使融资得不到保障。在我国,中小企业拥有的专利占总量的65%,新产品占80%,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GDP(国民生产总值)60%,上缴税收占税收总额53%。所以知识产权的融资的市场和机会很多。并且加强知识产权的融资,可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的能力,减少政府的负担,符合我国“科教兴国”的战略,提高整体对外的竞争力和适应力,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创新能力的增强。 二、我国现存知识产权融资法律规定所存在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的法律规范不清,权利界定过于笼统 我国虽然有相关的《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着作权法》的出台,但是对如《担保法》: 第七十九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条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权利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规定过于笼统,对于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其操作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并不能完全涵盖。但对于专利、商标、着作权之间的交叉问题应适用何种法律也没有完整的规定,质押融资事件中面对复杂问题更无所适从。并且其规范的范围过于狭窄,没有商业秘密权,商号权,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并没有包括在内,也没有专门或集合立法,导致很多权利的真空和争议侵权的产生。还有担保法与物权法的衔接性较差。如《担保法》第79条对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生效的表述是:“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物权法》第227条则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从严格的语义角度解读,“设立”与“生效”是两个法律后果截然不同的概念,两者相互矛盾,不利于法律的适用。 (二)知识产权融资的评估不完善 知识产权的资产评估的是整个融资担保的核心和关键,知识产权评估的内容包括:所含权利及限制、知识产权的价值、确定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是否明确和规范三个方面,但是由于我国的评估水平较低,标准的不统一,形式的不一致,并且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又没有使用不同类型的评估,使得评估并不科学风险的不确定性加大。 (三)知识产权的市场交易不成熟 由于知识产权的担保价值主要是它的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而知识产权本身的变现的难度大,风险和贬值的可能性高,而公开的市场交易规则不规范,其融资成本高。并且专利的时效性使得很多专利可能濒临浪费和报销,而且没有市场的交易的统一规范,是知识产权的交易秩序十分混乱,风险上升。还有就是知识产权难以转化,或转化条件高,例如专利权很可能依靠大的机器和设备进行,使得成果转化的效率很低。 (四)知识产权融资的中小企业和银行的信息不对称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身内控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使得银行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了解和信息甚少,自身的信用等级很低,很多的银行不敢把钱贷给中小企业,而又缺乏相关的调查和咨询,双方的沟通和联系并不紧密。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会提高融资的门槛和费用,并且对于其的流动性和用途进行细致而有限定性规定,大大影响了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五)我国的知识产权的登记制度混乱 我国的知识产权的登记程序十分复杂,难度极大,有数十个部门进行监管,而且权力过大,费用过高,有些担保重复,而有些担保没有,不允许“未来财产”和“数量浮动的财产”作为担保物,使得登记的难度和成本增加。并且不同的知识产权种类,如专利和商标进行双重的质押,其流程和所经和部门就更难以操作。加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着作权因交易而移转或设定质权时,因缺乏公示机制。使情况更加复杂。 (六)知识产权的担保形式单一 对于专利的有较强的时间性和实用性来说,专利的质押不利于整个专利的使用和专利的升级,其的价值被大大限制,而且,知识产权担保物的担保价值不完全基于担保物的转让,更多地基于知识产权的预期现金流量;知识产权担保价值更接近于抵押价值,而非转让价值。因此,知识产权质押是值得质疑的。法律毕业论文5000字篇2浅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的法律规制 摘要 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倾向于在城市购房,其在农村的宅基地及其住宅因此被荒废,一些地方甚至出现“空心村”。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功能逐渐弱化,很多地方开始出现宅基地使用权的隐性流转,有必要将这些隐性流转行为置于法律的规范与调整之下。本文以维护交易安全为目的,从健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建立有效机构服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立法建议。 论文关键词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隐性流转 宅基地登记 宅基地退出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物权法》将宅基地使用权定性为用益物权,是一项他物权。我国物权方面的立法宗旨正在经历由罗马法“以所有为中心”向日尔曼法“以利用为中心”的转变,物权也由“重归属”向“重利用”方向发展,但与所有权相比,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仍然受到很多限制,在诸多方面需要让步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保证所有土地实行公有制,在此前提下实现农村宅基地的物尽其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农村住房市场将会逐步放开,依据“房地一体”原则,积极改革探索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十分必要。在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改革前,宅基地使用权的隐形流转已经事实存在。常见的隐性流转方式包括转让、出租、赠与、抵押、入股、继承与置换等。隐性流转由于缺乏法律规制,大多属于“暗箱操作”,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归属出现的纠纷会造成流转各方权利受损,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本文拟从三个方面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的法律规制略陈管见。 一、将法律规制关口前移,健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 公示公信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物权如同足球场上的球门,若想进球,必须清楚标明球门的位置,物权登记是实现公示公信的必要手段。 (一)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是宅基地流转的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即宅基地所有权归乡镇集体、村集体或村民小组享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采取登记对抗主义,办理登记手续不是取得该用益物权的必要条件,但登记后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目前,我国正在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奠定产权基础。但基于我国的历史习惯和农村实情,确权登记工作推行难度大。建议采纳广东、安徽等地农村土地改革试点经验,只有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手续的才可以流转,并且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二) 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登记应区别对待 隐性流转造成的宅基地使用权变动通常“披着合法的外衣”,以“房地一体”为原则有条件的转让或继承。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隐性流转终将抛开现行法律制度的限制,新的立法应区别对待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在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间做出恰当的选择。现行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也值得借鉴,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采取登记对抗主义,但对其他形式进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未做规定。 目前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只能随地上附着物一并转移,且受让人与转让人须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据农村“熟人社会”的特点,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转让行为自然可以达到公示公信的效果,宅基地转让得实行登记对抗主义。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赠与与继承都会造成享有该用益物权的主体发生变化,应着重审查上述行为是否符合实质要件。由于赠与与继承属于无偿取得,根据《物权法》规定,善意第三人主张行使对抗权应以支付对价为前提,赠与与继承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享有一般的对抗权。因此赠与与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时,应适用登记生效主义以确保法律关系的稳定。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出租、抵押、入股不会造成享有该用益物权的主体发生变化,立法对上述行为的登记可不予规定。租赁、担保、参股各方当属理性人,租赁合同、担保合同与认股权证的契约效力足以保障交易安全。相继成立的中介服务机构也可提供合同鉴证业务,强化契约效力。 二、拓宽法律规制视角,建立有效机构服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一)建立专门的行政机构统一登记农村土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做到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到户,内容规范清楚,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但此项规定在实践中落实困难。我国不动产登记存在多个登记机关,多头登记的现象。农民嫌麻烦不愿登记,个别登记机构为谋取利益收取高额登记费用也是造成宅基地登记工作难以推进的原因之一。因此,有必要建立专门机构统一登记农村各类土地使用权。 当前宅基地使用权的管理存在很多漏洞,主要原因是“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虚位问题,土地所有者未能积极维护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可发挥村民自治机构的基础性作用,在自治单位挑选联络员,开展法律知识的宣讲普及活动,各乡镇安排专员负责协调工作。通过科学的人员配置与机构设置强化宅基地所有权人作为管理者的身份与职能。各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据宅基地流转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登记,逐步实现与金融机构、民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全方位保障交易安全。 (二)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土地中介服务机构 借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成功经验,成立市场化运作的中介机构,提供信息发布、价格评估、合同鉴证、法律咨询与纠纷调解等服务。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周其仁院长建议建立一个农村土地交易市场,为包括宅基地在内的所有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服务。目前重庆、成都、武汉都在探索建立农村土地交易市场,但都在研究试点阶段。而且单一行政化运作的土地交易所难以解决宅基地流转过程中大量现实且专业化的问题,如流转信息发布渠道不畅通,土地价格评估不专业,交易手续复杂当事人难以应对,流转后土地价金发放比例及方法难以确定,交易当事人权利救济途径缺失等。 市场化运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应运而生,中介机构以居间人身份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各方提供专业化服务,按照一定比例收取佣金。城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运营模式可以作为参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可发掘研究此类业务。在探索分类业务、分项经营的基础上,逐步成立综合性的市场运营机构,如宅基地委托代理机构、宅基地评估公司、宅基地保险公司、宅基地投资经营公司等。 三、统一法律规制口径,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原则,然而不少农户可基于继承或接受赠与等原因获得多处宅基地,“一户多宅”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农户甚至超出标准面积建房,建造新房却不拆除旧房,或未经审批违法占地建房。据调查,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铁炉街道下辖的刘村,仅375户农户,但宅基地却多达500处,闲置宅基地96处,其中,无房空宅基56处,超过30%的农户存在一户多宅现象。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此类现象,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宅基地闲置率有可能进一步攀升。默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只是权宜之计,且隐性流转的不规范会导致宅基地价格降低,损害农民利益,造成集体资产流失。要从根本上规制宅基地的隐性流转,应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 按照不同的情况,农村宅基地退出可以采用无偿与有偿两种方式。出于公益事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建设和旧村改造的需要占用农民宅基地的,不涉及农民主观意愿,为单方行政行为,适用各地农业用地征收补偿标准,此处不再赘述。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无偿退出 《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无偿退出的情形包括:不合规定的“一户多宅”或超出标准建房的;自批准建房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非法转让宅基地或住房的;④笔者增加一种情形,村民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第一种情形下应鼓励村民主动退出,违法占用的宅基地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给予适当补偿,面积超标且超标部分房屋灭失的不在补偿之列。后三种情形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由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直接无偿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偿退出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偿退出的前提是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基金。但是我国目前的现状是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村集体大多没有相关资金来源。 宅基地退出补偿基金的资金来源应以“谁投资,谁受益,谁受益,谁投资”为原则,以国家财政拨款为基数,鼓励村办经济和集体组织成员加入,在土地收益实现的情况下,按照基金份额分配收益。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民都是理性人,若要让其自愿退出原本无偿取得、拥有无期限使用权的宅基地,应积极探索宅基地退出激励补偿机制,包括制订符合市场行情的补偿标准,扩大补偿范围,探索赔偿金的发放方式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等。 除货币化补偿外,广东、重庆、天津等地已经开始试点“宅基地换房”,即农民自愿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置换标准,换取小城镇内的一套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这种以宅基地使用权换取房屋所有权的方法看似美好,却存在不少现实问题。由于小城镇住宅建设成本较大,这种置换必须成规模、大面积进行,集体成员内部意见不一致时,少部分村民的利益恐难以保障。迁入小城镇也为日后从事农业生产带来不便,在以传统粗放型耕作为主的农村,“宅基地换房”模式难以推广。>>>下一页更多精彩的“法律毕业论文5000字”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5000字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