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师德师风的核心内容是: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知法守法,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师应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 3、"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亲其师,信其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4、"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教师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坚持师德师风的意义 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教书和育人紧密联系、相互促进。教育活动历来不是随意性的,而是把社会确定的教育目标和教学内容传授给学生,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教书为育人服务,立德树人是教育的中心,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

2021年师德师风内容是什么?
2021年师德师风十项准则内容是,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加强安全防范,坚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规范从教行为。 2021年师德师风十项准则内容 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教育部师德师风新十条
教育部师德师风新十条内容为: 1、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歧视、侮辱学生;2、严禁有偿家教,不得从事有偿办班补课或擅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职兼课;3、严禁在校园内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不得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购买教育部门准入 以外的任何资料或其他商品;4、严禁在上课时接打手机、收发短信,不得在上课期间将手机置于开机状态;5、严禁上班时间登陆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炒基金或网上购物;6、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礼品或接受家长宴请,不得借职务或工作之便谋取个人私利;7、严禁工作日和值班时间饮酒,不得酒后上课、辅导学生和商谈工作;8、严禁赌博,不得在工作和值班时间打牌、下棋,或从事其他娱乐活动;9、严禁参与邪教活动,不得在校园内传播封建迷信等不健康思想;10、严禁污蔑诽谤、造谣生事,不得利用信件、网络、电话、短信或其它方式捏造歪曲事实或无中生有造谣传谣。教师的一言一行无不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有的甚至影响学生一辈子。因此,教师一定要在思想政治上、道德品质上、学识学风上全面以身作则,自觉率先垂范,真正为人师表。教师凡是要求学生做到地;自己要率先做到;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能做;要求学生不迟到,预备铃一响,教师就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等,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精神做表率。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六条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师德师风内容有哪些?
师德师风内容: 1、要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的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执教,忠实履职。 2、要爱岗敬业。树立崇高的理想,专注教育事业,志存高远,淡泊名利,勤勉敬业,乐于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对工作认真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自习。 3、要面向全体。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尊严,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4、要保护学生。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确保学生安全;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学生保持积极乐观、平和向上的良好心态。 5、要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坚持育人为本,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发挥学生兴趣特长,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要为人师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秉持职业操守,诚实守信,知荣明耻,立德树人,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7、要关心集体,树立大局观念,维护集体荣誉,建立民主、平等、和谐、向上的同事关系、师生关系,尊重学生家长,凝聚各方合力,团结协作,共同搞好教育教学工作。 8、要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严于律己,恪尽职守,树立人民教师清廉自守的良好形象。 9、要自我调节。善于自我调节心态和情绪,乐观向上,热情开朗,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无私的爱心、细心、和耐心,以个人的性格亲和力以及人格和学识魅力感染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10、要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促进自身专业化成长,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师德师风十项准则内容是什么?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六、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七、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保教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保教活动、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培幼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爱岗敬业,细致耐心;不得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或空岗、未经批准找人替班,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兼职兼薪。 五、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幼儿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保教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幼儿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六、关心爱护幼儿。呵护幼儿健康,保障快乐成长;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得歧视、侮辱幼儿,严禁猥亵、虐待、伤害幼儿。 七、遵循幼教规律。循序渐进,寓教于乐;不得采用学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得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入园招生、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幼儿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推销幼儿读物、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保教行为。尊重幼儿权益,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幼儿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等活动,或泄露幼儿与家长的信息。
